我辞退她的时候,她跪在地上哭着说,她爸妈有病,常年要吃药,如果失去这份工作,他们家的经济来源就断了。
她说只要我留下她,什么都愿意做。
我见她可怜,留在我身边帮不到什么忙,凌霄住院又没人照顾,便让她回总部替我照顾凌霄。
可我没想到,白露回去一个月后,凌霄便跟我提了分手。
「叶晨,你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,但我已经积累足够的身家,我不再需要一个给我打工的女朋友。」
「我想要一个照顾我,温柔体贴且能给我提供情绪价值的妻子!」
「你曾是我黑夜中的一盏明灯,但我已经不再害怕走夜路!」
是的。
凌霄认识白露才一个月,便决定娶她。
他忘了,他被他初恋甩了的时候,是我日夜陪在他身边。
他更忘了,当年,他的初恋把他送的礼物扔进河里,见他独自在找,我没有犹豫,脱了鞋子和羽绒服,陪他在湖里整整摸了五个小时。
直到冻得身体发红发紫,在昏倒的前一秒,我才帮他找回了手表。
那次之后,凌霄对我便不一样了。
他说,因为自己体验过求而不得的痛。
他不会再让我受苦。
后来,凌霄果然不再关注他的初恋,他所有精力放在我身上。
我以为,他是会珍惜我的。
我陪着凌霄一块毕业,毕业又跟他一起创业。
我把最宝贵的十二年都给了他和洛熙这个品牌。
就在我以为只要我把武城的分店筹备好,他会如约跟我求婚的时候,他给了我狠狠一记耳光!
我抓着手机的手,止不住的颤抖着。
大脑很乱,可同时也很清晰。
我强行压制住自己的狼狈,尽量让我的声音听起来还算冷静。
「分手可以,但我要洛熙百分之五十的股份!凌霄,洛熙之所以能有如今的成绩,有一半的功劳在我,这一点你认可吗?」
我扪心自问,一半股份,拿得问心无愧。
从设计,打板,找布料,找配件,找工厂,谈合同,确定店址到员工招募和培养等等,是我八年里熬了无数个夜,跑了无数个城市,坐了几万趟高铁,才换来洛熙如今的成长。
以前我以为,我跟凌霄是男女朋友,我们迟早会结婚,成为一家人。
所以在股权分配上,从来没提过要求。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凌霄把洛熙看成了他的私有财产。
忘了我也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。
除了每年会固定给我一笔大额的年终奖,他没有其他任何表示。
「不可能!创办洛熙的时候,是我抵押了我爸妈给我买的房子,原始资金都是我出的,你没拿出一分钱。」
凌霄眼睛是看不见了,可他的脑子还没坏。
对于自己的利益,他坚守不退让。
「所以,你想给我多少?」
我快被气笑,深呼吸一口气,不明白曾深爱的男人,为什么会变成如今模样。